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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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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夜空,分外清朗,稀稀落落的星子像是窥探的眼睛,嘲弄世间孤寂的旷男怨女。是呀!丁皓说得对,智商这东西绝迹于爱情之中;不然白水晶岂会对一份未知的情感完全倾注?唉!白水晶,这个独立自主、敢做敢当又勇往直前的女人,她小心珍藏她的情爱,只期待与她心心相属的那个人出现时,才完全付出;可是。爱情如果只靠单方面的痴情付予,准是悲剧一场——即使她知道石强是她等待的男人。她落寞地苦笑了笑,堆满自嘲;她想起三年前那个死追他一年的K大高材生,叫宋克棠吧?他风度翩翩、英俊潇洒,不知迷煞多少K大女子,叫她们趋之若骛、如痴如狂——校园偶像可比大明星——加上他从未对女人倾心,端正清明,使得别人对他的评价更高;他真的很出色。哪知在与白水晶经鸿一瞥后,他认定她是这一生中所守候的女子,从此只为她痴狂;可是,她清清楚楚地知道,他不是她所钟情的那个男人。她的冷漠相待与宋克棠的痴心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直到后来他毕业、出国,黯然远走他乡,她仍被许多人所不谅解。

除了一张公认的名嘴,她没一点匹配得上那个优秀的男人。人人都说宋克棠瞎了眼才看上她;人人也都说白水晶目中无人,不值得好男人来爱。

对于不可能与自己生命有交集的男人,她坚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当时她抱着“交往看看”的心态,今天势必造成更糟的结果;对不能回报的痴心,给予希望是最残忍的对待。

而,现在的情形呢?显然是她换到宋克棠的位子上,独自一头热;而石强成了当初的自己,避之唯恐不及。真的是这样吗?总是一方有情、一方无意,兀自在虚掷青春的中追逐,最后一无所有。她不知道石强的心;除去学历与身世,他会看上她吗?会认定她是他要的女人吗?她不知道。聪明一世的白水晶,注定在一场辛苦的情爱中唱独脚戏当傻瓜吗?

单薄的毛衣阻挡不住偶尔袭来的沁人寒风。她背靠在围墙大门旁;从丁皓那边走下来许久了,兀自不肯离开,不知是因为昂首看到的星子,抑或是——石强未归。

再强悍的女人,都企盼有一处可栖息的胸膛当港湾。石强的胸膛是她所依恋的,但他不肯为她伸展双臂。

一直以为轰轰烈烈、得之不易的感情最值得拥有与珍惜,千辛万苦走来的情路最珍贵;现在,她不这么想了。她好羡慕丁皓与浣浣——他们在平顺中自然相契,安于那份恬静、无风无浪,执着于有意义的事物中。当你知道了世界上有那么多有意义的事好做,谁还有那个空闲去制造人间的口角冲突或挣扎!不过,丁皓是个了不起的男人;他胸襟豁达,勇于接受事实,以心为依归。坎坷的情路是自我折磨的悲愁,在不安之中摆荡最使人心伤;头着不很出着天、脚不着地,只为一个男人情伤。

她早说过的,情爱一事只是人类思春期荷尔蒙分泌失调所引发的现象;有这番理智的看法。以为自己肯定能幸免于难,却也在几日内就将自己整得惨兮兮。

如果这么几天就能让自己如此患得患失,将来的日子要何以为继?一旦石强命中属意的女子不是她,那么她是不是要学宋克棠远走他乡,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舔舐伤口。

是报应吗?一个为宋克棠打抱不平的女生对她说过“弃人者,必被弃之。”大概是诅咒应验了!不然她岂会傻兮兮的立在冷夜之中对星空发呆?

这般的多愁善感从来就不是精明强悍的白水晶会有的情怀。人,还是单纯些好;像天真的浣浣多好,有个丁皓来守护她。

她呢?不必男人来保护;她有一身武功、口才凌厉、领令人艳羡的高薪、有着人人敬重的职业……样样都强的她哪有男人出头的机会。

一个高大的身影罩住了她。

埋在毛衣领中的小脸募然抬起;是石强。他神色有丝复杂,穿着一身保全公司的制服,英俊得像战士。

“你——还没回去?还是刚来?丁皓他们不在吗?”口气是生疏的。

她笑了笑,可怜兮兮地,只摇摇头。

“再见。”转身绕过他往“凌月巷”走去。多情应笑我痴心;见着了他,知道他没事,就已足够——他眼中那抹生疏,已告诉她太多答案。

一件夹克衫盖住她双肩;她看到走上来与她同行的石强。

“这条巷子不宜单身女郎独行。”他说道。

这男人真是体贴。

白水晶早就知道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否则不会第一次见面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他;就像现在,他摆明了不想与她有所牵连,却无法坐视她独自走过这条龙蛇混杂的黑巷——哦,她真的好喜欢他,不想放弃。

将自己的手放到他掌心,吸取他的热度,才知道自己双手冰得可以。

“你很冷?”他问。

“我一直很怕冷,连夏天吹冷气都要穿毛衣。”她身子更偎近他。他放开她的手改而搂住她细瘦的肩,以防她与过往的行人推挤。

女人走在这条巷子都是不安全的,随时都可能被吃豆腐。她真的好小,真不敢相信她只小他一岁,而且还是个身手高强的女律师,此时此刻她只像个需要被保护的孩子。石强尽量以自己的双臂把她和那些过往行人隔开,他不喜欢有人碰她;而她,就这样安静柔顺地任他搂抱,小脸蛋埋在他胸膛中,完全不设防。

石强心中漾起怪异又陌生的感觉;有些心疼、有些柔情,又有些企图占有……

他是心知肚明的;在昨晚再次相见,他清楚看到白水晶眼中的爱意——那让他吓了高大一跳;他担不起,也无以回报。他有哪一点值得她来爱?他连性格心性都是残缺不全的,更遑论晦暗坎坷的身世与血腥的过往。

因此今天明知她会出现,他硬是在外面有荡到三更半夜,希望她已走,却又渴望看到她。

她是第一个用平常又单纯眼光看到的女人。

更早一点接触到的都是鄙夷与嘲弄的眼光;当杀手后人人对他怕得半死,接近他也只为利用他。出狱后半个月以来,在平常人眼中,他是有污点的男人,并且一无所有,未来对他而言是渺茫的。

唯一的技能是杀人——虽然他痛恨血腥;可是除此之外,他又能做什么?虽然现在丁皓收留他、给他工作,但这里到底不是他长留之地。孑然一身又一文不名的他,没有振作的好理由,走过的路也来不及重新来过;他已放弃自己。

犹记得十岁那年唯一的梦想:一个家、几个孩子、一个妻子。在当年,那是奢想,遥不可及的梦;如今,这个梦已成了讽刺。他凭什么得到那些?连偶尔幻想都是可耻的;他破败的前半生实在不配受到淑女的青睐——只有瞎了眼的女人才会看上他。

这个女人怎么会如此没有眼光?她可以轻易掳获任何一个好男人的心。

她太好;则他太糟——他们永远不合适。

转念间,已走过长长的黑巷,他仍舍不得放开水晶的手。

水晶看向对街的小吃店,对他说道:

“我饿了。”

于是,他们一同去吃消夜。

他心中在想什么?她看不透;以疏离为屏障,她什么也看不透。

“你的车呢?”吃完消夜,走了一段路,始终就没见到那辆红色的小轿车,他终于开口。

“我坐丁皓的车来的。”她往前跳了几步。深夜十一点半,人行道与车道,均冷冷清清的,万籁俱寂,只有天上稀微的星子与地面上昏黄的孤灯相辉映,投照出二个长长的影子。她伸展双臂,眼看天空,有点儿陶醉、有些儿狂,有点想婆娑起舞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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