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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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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伯公是个可爱的人。他的可爱由于互相关联的两点:他热心交友,舍己从人;朋友托给他的事,他都当作自己的事那样给办理;他永远不怕多受累。因为这个,他的经验所以比一般人的都丰富,他有许多可听的故事。大家爱他的忠诚,也爱他的故事。找他帮忙也好,找他闲谈也好,他总是使人满意的。

    对于青岛的樱花,我久已听人讲究过;既然今年有看着的机会,一定不去未免显着自己太别扭;虽然我经验过的对风景名胜和类似樱花这路玩艺的失望使我并不十分热心。太阳刚给嫩树叶油上一层绿银光,我就动身向公园走去,心里说:早点走,省得把看花的精神移到看人上去。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树下应景而设的果摊茶桌,还都没摆好呢,差不多除了几位在那儿打扫甘蔗渣子、橘皮和昨天游客们所遗下的一切七零八碎的清道夫,就只有我自己。我在那条樱花路上来回蹓跶,远观近玩的细细的看了一番樱花。

    樱花说不上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它艳丽不如桃花,玲珑不如海棠,清素不如梨花,简直没有什么香味。它的好处在乎“盛”:每一丛有十多朵,每一枝有许多丛;再加上一株挨着一株,看过去是一团团的白雪,微染着朝阳在雪上映出的一点浅粉。来一阵微风,樱树没有海棠那样的轻动多姿,而是整团的雪全体摆动;隔着松墙看过去,不见树身,只见一片雪海轻移,倒还不错。设若有下判断的必要,我只能说樱花的好处是使人痛快,它多、它白、它亮,它使人觉得春忽然发了疯,若是以一朵或一株而论,我简直不能给它六十分以上。

    无论怎说吧,我算是看过了樱花。不算冤,可也不想再看,就带着这点心情我由花径中往回走,朝阳射着我的背。走到了梅花路的路头,我疑惑我的眼是有了毛病:迎面来的是宋伯公!这个忙人会有工夫来看樱花!

    不是他是谁呢,他从远远的就“嘿喽”,一直“嘿喽”到握着我的手。他的脸朝着太阳,亮得和春光一样。“嘿喽,嘿喽,”他想不起说什么,只就着舌头的便利又补上这么两下。

    “你也来看花?”我笑着问。

    “可就是,我也来看花!”他松了我的手。

    “算了吧,跟我回家溜溜舌头去好不好?”我愿意听他瞎扯,所以不管他怎样热心看花了。

    “总得看一下,大老远来的;看一眼,我跟你回家,有工夫;今天我们的头儿逛劳山去,我也放了自己一天的假。”他的眼向樱花那边望了望,表示非去看看不可的样子。我只好陪他再走一遭了。他的看花法和我的大不相同了。在他的眼中,每棵树都象人似的,有历史,有个性,还有名字:“看那棵‘小歪脖’,今年也长了本事;嘿!看这位‘老太太’,居然大卖力气;去年,去年,她才开了,哼,二十来朵花吧!嘿喽!”他立在一棵细高的樱树前面:“‘小旗杆’,这不行呀,净往云彩里钻,不别枝子!不行,我不看电线杆子,告诉你!”然后他转向我来:“去年,它就这么细高,今年还这样,没办法!”

    “它们都是你的朋友?”我笑了。

    宋伯公也笑了:“哼,那边的那一片,几时栽的,哪棵是补种的,我都知道。”

    看一下!他看了一点多钟!我不明白他怎么会对这些树感到这样的兴趣。连树干上抹着的白灰,他都得摸一摸,有一片话。诚然,他讲说什么都有趣;可是我对树木本身既没他那样的热诚,所以他的话也就打不到我的心里去。我希望他说些别的。我也看出来,假如我不把他拉走,他是满可以把我说得变成一棵树,一声不出的听他说个三天五天的。

    我把他硬扯到家中来。我允许给他打酒买菜;他接收了我的贿赂。他忘了樱花,可是我并想不起一定的事儿来说。瞎扯了半天,我提到孟智辰来。他马上接了过去:“提起孟智辰来,那天你见他的经过如何?”

    我并不很认识这个孟先生——或者应说孟秘书长——我前几天见过他一面,还是由宋伯公介绍的。我不是要见孟先生,而是必须见孟秘书长;我有件非秘书长不办的事情。“我见着了他,”我说,“跟你告诉我的一点也不差:四棱子脑袋;牙和眼睛老预备着发笑唯恐笑晚了;脸上的神气明明宣布着:我什么也记不住,只能陪你笑一笑。”“是不是?”宋伯公有点得意他形容人的本事。“可是,对那件事他怎么说?”

    “他,他没办法。”

    “什么?又没办法?这小子又要升官了!”宋伯公咬上嘴唇,象是想着点什么。

    “没办法就又要升官了?”我有点惊异。

    “你看,我这儿不是想哪吗?”

    我不敢再紧问了,他要说一件事就要说完全了,我必须忍耐的等他想。虽然我的惊异使我想马上问他许多问题,可是我不敢开口;“凭他那个神气,怎能当上秘书长?”这句最先来到嘴边上的,我也咽下去。

    我忍耐的等着他,好象避雨的时候渴望黑云裂开一点那样。不久——虽然我觉得仿佛很久——他的眼球里透出点笑光来,我知道他是预备好了。

    “哼!”他出了声:“够写篇小说的!”

    “说吧,下午请你看电影!”

    “值得看三次电影的,真的!”宋伯公知道他所有的故事的价值:“你知道,孟秘书长是我大学里的同学?一点不瞎吹!同系同班,真正的同学。那时候,他就是个重要人物:学生会的会长呀,作各种代表呀,都是他。”

    “这家伙有两下子?”我问。

    “有两下子?连半下子也没有!”

    “因为——”

    “因为他连半下子没有,所以大家得举他。明白了吧?”“大家争会长争得不可开交,”我猜想着:“所以让给他作,是不是?”

    宋伯公点了点头:“人家孟先生的本事是凡事无办法,因而也就没主张与意见,最好作会长,或作菩萨。”“学问许不错?”没有办事能干的人往往有会读书的聪明,我想。

    “学问?哈哈!我和他都在英文系里,人家孟先生直到毕业不晓得莎士比亚是谁。可是他毕了业,因为无论是主任、教授、讲师,都觉得应当,应当,让他毕业。不让他毕业,他们觉得对不起人。人家老孟四年的工夫,没在讲堂上发过问。哪怕教员是条驴呢,他也对着书本发楞,一声不出。教员当然也不问他;即使偶尔问到他,他会把牙露出来,把眼珠收起去,那么一笑。这是天字第一号的好学生,当然得毕业。既准他毕业,大家就得帮助他作卷子,所以他的试卷很不错,因为是教员们给作的。自然,卷子里还有错儿,那可不是教员们作的不好,是被老孟抄错了;他老觉得M和N是可以通用的,所以把name写成mane,在他,一点也不算出奇。把这些错儿应扣的分数减去,他实得平均分数八十五分,文学士。来碗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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