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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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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逗着小猫,跟它说话:”喵喵,你是要吃鱼吗?“小猫”喵“地叫了一声,舌头再次舔过我的手指,它舌头上的细刺刷得我好痒,我不由得笑起来,抱着猫给阿渡看:”你看,它眼睛真好看。“阿渡点点头。我叫永娘去取牛乳来喂猫,然后又跟阿渡商量给小猫取个什么名字。

我问阿渡:”叫小花好不好?“阿渡摇了摇头,我也觉得不好,这只小猫全身纯白,一根杂毛也没有,确实不应该叫小花。”那么就叫小雪吧……“我絮絮叨叨地跟阿渡说着话,要替小猫做个窝,要替小猫取名字……我都不知道裴照是什么时候走的。

不过自从有了这只小猫,我在东宫里也不那么寂寞了。小雪甚是活泼,追着自己的尾巴就能玩半晌。庭院里桃李花谢,乱红如雪,飘飞的花瓣吹拂在半空中,小雪总是跳起来用爪子去挠。可是廊桥上积落成堆的花瓣,它却嗅也不嗅,偶尔有一只粉蝶飞过,那就更不得了了,小雪可以追着它满院子乱跳,蝴蝶飞到哪里,它就蹿到哪里。

永娘每次都说:”这哪里是猫,简直比狐狸精还要淘气。“日子就这样平缓地过去。每天看着小雪淘气地东跑西窜;看庭院里的花开了,花又谢了,樱桃如绛珠般累累垂垂,挂满枝头;看桃子和李子也结出黄豆大的果实,缀在青青的枝叶底下。时光好似御沟里的水,流去无声,每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晚上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台阶上,看着一轮明月从树叶底下渐渐地升起来。千年万年以来,月亮就这样静静地升起来,没有悲,没有喜,无声无息,一天的风露,照在琉璃瓦上,像是薄薄的一层银霜。天上的星河灿然无声,小雪伏在我足边,”咪咪“叫着,我摸着它暖绒绒的脖子,将它抱进自己怀里。我静静地等待着,我要等待一个最好的时机,从这个精致的牢笼里逃走。

本来因为我一直病着,所以东宫里仪注从简,许多事情都不再来问过我。从前赵良娣虽然管事,但许多大事表面上还是由我主持,我病了这么些日子,连宫里的典礼与赐宴都缺席了。等我的病渐渐好起来的时候,绪宝林又病了。

她病得很重,终究药石无灵,但东宫之中似乎无人过问,若不是永娘说走了嘴,我都不知道绪宝林病得快死了。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决定去看她。也许是怜悯,也许我想让李承鄞觉得,一切没有什么异样。或者,让李承鄞觉得,我还是那个天真傻气的太子妃,没有任何心计。

绪宝林仍旧住在那个最偏远的小院子里,服侍她的两个宫女早已经又换了人。巫蛊的事情虽然没有闹起来,可是赵良娣得了借口,待她越发地刻薄。我病后自顾不暇,自然也对她少了照拂。我觉得十分后悔,如果我及早发现,她说不定不会病成这样。

她瘦得像是一具枯骨,头发也失去了光泽,发梢枯黄,像是一蓬乱草。我隐约想起我第一次见到她,那时候还是在宫里,她刚刚失去腹中的孩子,形容憔悴。但那个时候她的憔悴,是鲜花被急雨拍打,所以嫣然垂地。而不是像现在,她就像是残在西风里的菊花,连最后一脉鲜妍都枯萎了。

我唤了她好久,她才睁开眼睛瞧了瞧我,视线恍惚而迷离。

她已经不大认得出来我,只一会儿,又垂下眼帘沉沉睡去。

永娘婉转地告诉我太医的话,绪宝林已经拖不了几日了。

她今年也才只得十八岁,少女的芳华早就转瞬即逝,这寂寞的东宫像是一头怪兽,不断吞噬着一切鲜妍美好。像鲜花一般的少女,只得短短半载,就这样凋零残谢。

我觉得十分难过,从她住的院子里出来,我问永娘:”李承鄞呢?“永娘亦不知道,遣人去问,才知道李承鄞与吴王击鞠去了。

我走到正殿去等李承鄞,一直等到黄昏时分,才看到七八轻骑,由羽林郎簇拥拱卫着,一直过了明德门,其余的人都下了马,只有一骑遥遥地穿过殿前广袤的平场,径直往这边来。我忽然觉得心里很乱,我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见到李承鄞,很久以前虽然我也不是天天能见着他,可是隔一阵子,他总要气势汹汹到我那里去,为了乱七八糟的事同我吵架。但现在我和他,不见面了,也不吵架了。

我其实一直躲着他。在我想起从前的事之后。我明明应该杀了他,替所有的人报仇。

也许,今天去看绪宝林。也只是为了给自己找寻一个,来见他的理由。我看着他骑马过来,心里突然就想起,在大漠草原上,他纵马朝我奔来,露出那样灿烂的笑容。

他从来没有那样笑过吧?毕竟那是顾小五,而不是太子李承鄞。

内侍上前来伏侍李承鄞下马,他把鞭子扔给小黄门,踏上台阶,就像没有看到我。

我站起来叫住他,我说:”你去看一看绪宝林。“他终于转过脸瞧了我一眼,我说:”她病得快要死了。“他没有理睬我,径直走到殿中去了。

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初夏的风吹过我的脸颊,带着温润的气息。春天原来已经过完了。

如果是从前,我一定会和他吵架,逼着他去看绪宝林。哪怕绑着他,我也要把他绑去。可是现在呢我明明就知道,不爱就是不爱,哪怕今日要咽下最后一口气又如何,他怕已经早就忘了她。忘了那个明眸皓齿的女子,忘了他们曾经有过血肉相连的骨肉,忘了她曾经于多少个夜晚,期盼过多少寂寞的时光。

就像他忘了我,忘了我曾经恨过他爱过他,忘了他曾经给我捉过一百只萤火虫,忘了我最后决绝的—跃,就此斩断我和他之间的一切。

这—切,不正是我求仁得仁?

天气一天夭热起来,绪宝林陷入了昏睡.她一天比一天更虚弱。到最后连滴水都不进了。我每天都去看她,永娘劝说,她认为我刚刚大病初愈.不宜再在病人身边久做逗留,可是我根本不听她的。我照顾着她,如同照顾自己心底那个奄奄一息的自己。

我守在绪宝林身边,那些宫人多少回忌惮一些,不敢再有微词。比起之前不管不顾的样子,要好上许多。可是绪宝林已经病得这样,一切照料对她而言,几乎都是多余。

黄昏时分天气燠热,庭院里有蜻蜓飞来飞去,墙下的芭蕉叶字一动也不动,一丝风都没有。天色隐隐发紫,西边天空上却涌起浓重的乌云,也许要下雨了。

绪宝林今日的精神好了些,她睁开眼睛,看了看周围的人,我握着她的手,问她:”要不要喝水?“她认出了我,对我笑了笑。

她没有喝水,一个时辰后她再次陷入昏迷,然后气息渐渐微弱。

我召来御医,他诊过脉之后,对我说:”宝林福泽国人,定可安然无恙。“我虽然没什么见识,也知道御医说这种话,就是没得救了。

永娘想要说服我离开,我只是不肯。永娘只得遣人悄悄去预备后事,天色越发暗下来,屋子里闷热得像蒸笼,宫娥脚步轻巧,点上纱灯。烛光晕开来,斜照着床上的病人。绪宝林的脸色苍白,嘴角一直微微翕动,我凑到她唇边,才听到她说的那两个字,轻得几乎没有声音,原来是”殿下。“我心里觉得很难过,或许她临终之前,只是想见一见李承鄞。

可是我却没有办法劝说他到这里来。

这个男人,招惹了她,却又将她撇下,孤零零地将她独自抛在深宫里。可是她却不能忘了他。

纵然薄幸,纵然负心,纵然只是漫不经心。

她要的那样子,只要他一个偶尔回顾,可是也得不到。

我握着绪宝林的手,想要给她一点最后的温暖,可是她的手渐渐冷下去。

永娘轻声劝说我离开,因为要给绪宝林换衣服,治丧的事情很多,永娘曾经告诉过我,还有冠冕堂皇的一些事。比如上书给礼部,也许会追封她一个稍高的品秩,或者赏给她家里人做个小官,我看着宫娥将一方锦帕盖在绪宝林的脸上,她已经没有任何气息,不管是悲伤,还是喜悦,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消失了,短暂的年华就这样戛然而止。

远处天际传来沉闷的雷声,永娘留下主持小殓,阿渡跟着我回寝殿去。走上廊桥的时候,我听到隐约的乐声,从正殿那边飘扬过来。音乐的声音十分遥远,我忽然想起河畔的那个晚上,我坐在那里,远处飘来突厥人的歌声,那是细微低婉的情歌,突厥的勇士总要在自己心爱的姑娘帐篷外唱歌,将自己的心里话都唱给她听。

那时候的我从来没有觉得歌声这般动听,飘渺得如同仙乐一般。河边草丛里废弃的萤火虫,像是一颗颗飘渺的流星,又像是谁随手洒下的一把金砂。我甚至觉得,那些熠熠发光的小虫子,是天神的使者,它们提着精巧的灯笼,一点点闪烁在清凉的夜色里。和那边营地里散落着星星点点的火光,欢声笑语都像是隔了一重天。

我看着他整个人都腾空而起,我看他一把就攥住了好几只萤火虫,那些精灵在他指缝间闪烁着细微的光芒,中原的武术,就像是一幅画,一首诗,挥洒写意。他的一举一动都像是舞蹈一般,可是是上不会有这样英气的舞蹈。他在半空中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旋转,追逐着那些飘渺得萤火虫,他的衣袖带起微风……那些萤火虫争先恐后的飞了起来,明月散开,化作无数细碎的流星,一时间我的顾小五都被这些流星围绕,它们熠熠的光照亮了我们彼此的脸庞,我看到他乌黑的大眼睛,正注视着我……歌声隔得那样远,就像隔着人间天上。

我的血一寸一寸涌上来,远处墨汁般的天上,突然闪过狰狞的电光,紫色的弧光像是一柄剑,蜿蜒闪烁,划出天幕上的裂隙。

我对阿渡说:”你先回去。“阿渡不肯,又跟着我走了两步,我从她腰间把金错刀连同刀鞘一块儿解了下来,然后对她说:”你去收拾一下,把要紧的东西带上,等我回来,我们就马上动身回西凉去。“阿渡的眼睛里满是疑惑。她不解地看着我,我连声催促她,她只得转身走了。

我决心在今天,将所有的事情,做一个了断。

我慢慢地走进正殿,才发现原来这里并没有宴乐,殿里一个人都没有,值宿的宫娥不知道去哪里了,李承鄞一个人坐在窗下,吹着箫管。

他穿着素袍,神色专注,真不像以往我看惯的样子。眉宇间甚是凝澹。竟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忽然想起顾小五,当初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好像就是这般稳重。可是那时候他神采飞扬,会对着我朗声大笑。

我从来不知道他还会吹箫。

我不知道他吹奏的是什么曲子,但曲调清淡落泊,倒仿佛怅然若失。

他听到脚步声,放下萧管,回头见是我,神色之间颇是冷漠。

我心里挟着那股怒气,却再也难以平抑,我拔出金错刀就扑上去,他显然没想到我进来就动手,而且来势这样汹汹,不过他本能地就闪避了过去。

我闷不作声,只将手中的金错刀使得呼呼作响,我基本没什么功夫,但我有刀子在手里,李承鄞虽然身手灵活,可是一时也只能闪避。我招招都带着拼命的架势,李承鄞招架得渐渐狼狈起来,好几次都险险要被伤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并不唤人,这样也好。我的刀子渐渐失了章法,最开始拼的是怒气。

到了后来力气不济,再难以占得上风。我们两个闷不做声地打了一架,时间一长我就气喘吁吁,李承鄞终于扭住了我的胳膊,夺下我手里的刀。他把刀扔得远远的,我趁机狠狠在他虎口上咬了一口。腥咸的气息涌进牙齿间。他吃痛之余拉着我的肩膀,我们两个滚倒在地上。我随手抓起压着地衣的铜狮子。正砸远远的,我趁机狠狠在他虎口上咬了一口。腥咸的气息涌进牙齿间。他吃痛之余拉着我的肩膀,我们两个滚倒在地上。我随手抓起压着地衣的铜狮子。正砸在他腿上,精致的镂雕挂破了他的衣裤,撕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他痛得蹙起眉来,不由得用手去按着腿上的痛处,我看到他腿上的旧疤痕。是深刻而丑陋的野兽齿痕,撕去大片的皮肉,即使已经事隔多年,那伤痕仍旧狰狞而可怕。我突然想起来顾剑说过的话,那是狼咬的,是白眼狼王咬在了他的腿上。他为了娶我,去杀白眼狼王。可是他根本不是为了娶我,他只是为了骗阿翁,为了跟月氏一起里应外合……我胸中的痛悔愈发汹涌。可是这么一错神的工夫,他已经把我按在地毯上,狠狠地将我的胳膊拧起来了。

我用脚乱踢乱踹,他只得压着我.不让我乱动。我颈子里全是汗,连身上的纱衣都黏在了皮肤上,这一场架打得他额头上也全是汗珠,有一道汗水顺着他的脸往下淌。一直淌到下巴上。眼看就要滴下来,滴下来可要滴到我脸上。我忙不迭地想要闪开去。李承鄞却以为我要挣扎着去拿不远处的另一尊铜狮子,他伸手就来抓我的肩膀,没想到我正好拧着身子闪避.只听”嚓“一声,我肩头上的纱衣就被撕裂了。他的指甲划破我的皮肤,非常疼。我心中恼怒,弓起腿来就打算踹他,但被他闪了过去。外头突然响起沉闷的雷声,一道紫色的电光映在窗纱上,照得殿中亮如白昼。我看到他脸色通红,眼晴也红红的,就像悬喝醉了一样,突然摇摇晃晃地又向我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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